应付发票是基于采购收、退货单创建的,应付发票具有将收退货数据传递至发票,并提供查询从采购订单查询相应的发票功能,实现从发票追溯至订单,从订单追溯至发票等功能。
正常情况下,发票总是晚于发货的。但有时,发票也会早于收货先行开具,此时,可以创建不基于收货的发票,但收货数量确定。最终要执行[预留发票]功能,将发票链接至收货凭证上。
概要
字段 | 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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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条款、付款日期 |
根据选择的业务伙伴,会自动带出付款条款。例:付款条款为30Days,再结合过账日期若是2015.6.3,则付款日期会自动算出为2015.7.3。 |
发票编号 |
这里可填写实际发票的编号。 |
未税金额、 统一税率、 整单舍入、 含税金额 |
当同一税率前面的勾未勾上时, |
明细
字段 | 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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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税单价、 折扣、 行舍入、 未税舍入、 行总计、 税率、 税后单价、 税额 |
当税状态(TaxStatus=’N’)时,应付发票,行上的单价和金额计算规则如下: 税后单价=未税单价(1-折扣)(1+税率); [注:这里的折扣是指折扣率] 行总计=未税单价 (1-折扣)数量-未税舍入-行舍入/(1+税率); 税额=税后单价*数量-行舍入-行总计。 例:未税单价为100,折扣率为1%,税率为17%,数量为2,行总计未税金额舍入为10,含税舍入为8。 税后单价=未税单价(1-折扣)(1+税率)=100(1-0.01)(1+0.17)=115.83; 行总计=未税单价 (1-折扣)数量-未税舍入-行舍入/(1+税率) =100(1-0.01)2-10-8/(1+0.17)=181.16 税额=税后单价数量-行舍入-行总计=115.832-8-181.16=42.5 |
待调税舍入
操作名称 | 操作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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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行总计: (含税金额、 未税金额、 税额) |
细行总计, |
调整后: (含税金额、 未税金额、 税额) |
系统按照细行合计的含税金额,税率运算出整单的未税金额、税额。 |
待调舍入: (待调舍入、 待调税舍入) |
整单的未税金额与细行合计未税金额的差值,会记录到待调税舍入中。接上例, |
已调税舍入: (税率、 已调舍入、 已调税舍入) |
在没有点击“舍入调整”按钮时,这里记录的细行的税率; |